三商場縱火男生感化

【本報訊】十四歲男生上個月於短短一小時內,在大埔三個商場共八間店舖連環縱火,他早前在粉嶺法院承認八項縱火罪,當時辯方指他因患有過度活躍症,事發時疑沒有依醫生指示服藥加上一時貪玩才犯案。裁判官昨判刑時,借用一九九六年的嘉利大廈大火慘案來教訓被告,指案件性質嚴重,被告若成年便會將他判囚;但最終給予他機會,判他十二個月感化令。

案件編號︰FLCC 7000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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