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令出錯楊家誠暫免還款

【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於○八年收購持有《成報》的星美出版之母公司股份,事後上市公司漢基控股之董事翁世炳興訟指交易是由他促成,先前楊家誠曾承諾事成後會向翁繳付二千萬元,故向楊及其名下公司追討款項。高院於去年十一月以楊沒有提交抗辯為由,直接判翁勝訴,但由於判決內容出錯,高院聆案官昨日決定撤銷先前判決,換言之楊將有權重提抗辯。

原告翁世炳,被告依次是萬富集團有限公司及楊家誠。被告代表律師昨向法庭指判令下令楊要將名下物業押予原告作付款保證,保證金額是二千萬元本金加利息;律師表示根據案例「抵押保證」的金額必須是實數,不可包含不斷滾存的利息,故判令屬於有缺陷。由於原告一方亦同意判令有問題,聆案官下令將之撤銷。

案件編號: HCA 13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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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家誠已先後捲入多宗官司。(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