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灰白:全民僭建

梁先生這幾天的麻煩忒多,本也不想再落井下石,就候任特首家中十多年來視而不見的僭建物多加評論。有人說香港人已達全民僭建的地步,當然不無誇張,但僭建問題的確嚴重,官府中自新舊特首打下的各級官員幾乎全都牽涉在內,官府外上自財閥巨賈,下至平民百姓,很多家中都有違規違法的僭建物,不分貧富,括攬城鄉;小如花棚鐵閘,大若別府行宮。

一直以來政府疏於執法,直接引致僭建成風,鼓勵市民積非成是。鄉村認僭建為權利,理所當然;城市視法規為無物,我行我素。局長振臂高呼嚴厲執法,只聞其聲;媒體默默監察不法歪風,天天爆料。

今天的僭建,已不是一個建築結構安危的問題;大部分的嚴重個案牽涉的非法僭建物都經過縝密籌劃,精心設計,不會影響公眾安全,也就不會成為屋宇署優先處理的案件,如非有特別投訴,執法部門通常都不會採取行動。見得多便順眼,非法變成非非法,負負得正,連專業測量師也分不開孰為合法孰為僭建,還可以振振有詞扮無知、裝可憐,將自己變成受害者,令人奈何不得。

全面嚴厲執法已無可能,政府死要面子不容特赦,只能拖拖拉拉,頭痛醫腳,腳痛醫頭,聲東擊西,避重就輕。新舊高官全涉僭建,不律己難以律人,雖已三令五申,官員依然故我。如為區區僭建小事,強把一眾高官拉下馬來,有人認為小題大做,可能引發政治風波。既然如此,政府內部,應考慮以行政手段,政治問責官員,由特首親自執行家法,視案情輕重或公開面斥,或處罰性罰俸,嚴重的降級查辦;公務員也可在公務員條例和守則中加進僭建申報要求,犯而不報,也可循紀律程序處分。特首犯例又如何?大家不妨再加討論。

譚榮邦 前政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