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需送就近醫院防「白車」當「白的」

【本報訊】救護員處理今次孕婦送院事件,是按照消防處指引把病人送往最接近的指定醫院,即將軍澳醫院,事後卻引來批評。消防處救護員會主席陳仕祺反駁,有關指引旨在為病人提供最快最適切的救護服務,而醫院急症室不論在設備及接生經驗,也較救護車為佳,若把孕婦送往較遠的其他醫院,令車程延長,一旦孕婦需在救護車內分娩,風險會較高。消防處回應指,救護員將孕婦送往將軍澳醫院,是最適當的安排。

陳仕祺表示,有關指引已推行一段時間,以往曾有病人濫用救護車,如在北區要求救護車將之送往巿區醫院,把「白車」當作「白的」,故按指引,除非病人有醫生簽署要求送往其他醫院的表格,否則所有緊急召喚,也須送往最就近的指定醫院,若救護員不遵守指引,有機會被紀律處分。

急症室有婦產醫生駐場

他認為,一旦送往較遠的醫院,車程會延長,若期間孕婦要在救護車內分娩,而救護員缺乏臨床接生訓練,會有一定風險,而所有公立醫院急症室有婦產科醫生駐場,設備及經驗較佳,故將孕婦送往急症室更為適合。消防處昨回應指出,救護員是根據消防處與醫院管理局訂立的協定,將病人送到指定急症室醫院診治,亦是從病人情況考慮的最適當安排。就今次個案而言,救護員將孕婦送到將軍澳醫院,盡快得到醫護人員診治,已是最適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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