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收緊捉快車 中招司機狂增

【記者林裕華報道】警方收緊打擊飆車及車輛超速準則!車輛超速引發不少致命意外,警方內部過去有指引傾向採寬限處理,消息指出,今年一月起,警隊已通令收緊內部指引有關寬限,由以往車輛超速逾十五公里才會遭檢控,改為超速逾十公里即採取檢控,警方經已調校偵速儀器配合,迄今已有不少心存僥倖、以為「快少少過到骨」的司機遭殃,「中招」者均遭罰款三百二十元。警方數字亦顯示,今年首五個月,本港因超速駕駛遭檢控的個案高達十萬三千多宗,較去年同期上升兩成二。

消息表示,警方交通部高層為了進一步保障交通安全,減少超速導致的車禍,於今年一月起,下令收緊有關超速檢控寬限的內部指引。

根據法例,但凡有任何超速即可檢控,但專家意見認為,科學上雷達偵速或有上下三至四的誤差,惟執法上,警隊交通部一向有內部指引對超速檢控有寬限,以往通常會調校有關偵速儀器至超速逾十五公里才「影相」,但今年起大部分已下調至逾十公里即「閃」。

根據現行法例,超速十五公里或以下,不用扣分但定額罰款為三百二十元;超速逾十五公里但不多於三十公里,扣三分及罰款四百五十元;超速逾三十公里但不多於四十五公里,罰款六百元;超速逾四十五公里,可扣十分及罰款一千元,警方亦可發出傳票,違例司機必須出庭應訊,有機會被罰停牌。

增阻嚇性 籲勿心存僥倖

消息指出,收緊超速寬限後,的確發現增加了一批超速十一至十五公里的司機被檢控,並按法例被罰款三百二十元,超速引致的意外亦相應減少,認為措施具阻嚇性。有資深交通警員提醒司機,車輛的車速儀或有誤差,肉眼亦可能看錯,故最好不要心存僥倖以為超速可過關。

根據警方數字,今年首五個月的醉駕及藥駕檢控數字較去年同期分別下降約百分之六點七及十七,但超速及衝燈檢控分別上升百分之二十二及十三,其中超速檢控由去年首五個月的八萬五千多宗,增至今年同期的十萬三千四百九十五宗。

上限過嚴 落斜票控陷阱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表示,今年的確是多了同行反映被票控超速駕駛,他認為部分道路尤其是落斜的車速上限過嚴,現時再收窄車速寬限,如同超速票控「陷阱」,「現時車輛性能好,動輒時速已達五十公里以上,但一些落山路如秀茂坪道僅限速五十公里,駕駛技術要好好才不會超速。」

杜燊棠希望當局在有關路段更前的地方設告示牌,及早提醒司機減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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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至今超速及衝燈檢控個案比去年同期大增。(資料圖片)

警方雷射槍偵查車速已採用收緊的車速寬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