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屋圖竊同袍財物 懲教助理囚20月

【本報訊】高級懲教主任去年五至八月發現居住的清水灣壁屋懲教所宿舍無故失款,遂裝設閉路電視監視,去年九月揭發一名一級懲教助理疑藉工作之便入屋圖爆竊。該名一級懲教助理早前被裁定一項爆竊罪罪成,法官昨批評被告嚴重違反誠信,違反公職,判入獄二十個月。

負責管理宿舍鎖匙

被告譚英才(四十八歲),八四年加入懲教署,案發時任一級懲教助理。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因負責管理宿舍鎖匙,有權進入宿舍,卻藉此盜竊,令人難以想像,他最後雖未有盜取任何財物,惟行為嚴重違反誠信,必須重判,而被告曾獲多封嘉許信,讚揚其工作表現,但犯案屬咎由自取,法庭考慮其良好品格已酌量減刑。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離婚,有一名十四歲兒子,背景報告內容正面,指被告後悔知錯,被告僅一時愚蠢和貪心犯案,並非精心策劃的專業罪犯,加上親友和同袍到庭支持,望獲輕判。

案件編號:DCCC 139/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

被告譚英才被官斥嚴重違反誠信。(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