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灰白:父親節與居港權

適逢父親節,大家都忙於發掘非常父親的感人事迹予以表揚,其中真有不少感人肺腑的故事,讀之令人頓感天下父愛偉大。

令人矚目的一宗,是港人父親希望在內地出生而在三年前非法偷渡來港的十六歲女兒能夠獲得居港權,一家團聚。能與子女一同生活是任何父母最基本、最合理的要求,但在香港飽受居港權餘波困擾的情況之下,我們的惻隱之心應該去到哪個程度,卻是一個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

女兒因故在內地失去戶籍,不能循正途申請來港,竟然出諸偷渡,相信也是沒有辦法之中的辦法。然而,非法就是非法,特區政府已經特別通融讓她以「行街紙」的方式暫居香港,如果進一步要求入境處運用酌情權頒予居港權,後果可能不堪設想。沒有人知道像她一般處境的單非子女到底有多少,先例一開,日後同樣的申請便很難拒絕。「只此一次,下不為例」的酌情權在法庭上完全站不住腳。社會上總有熱心人士代為奔走,申請法援一直告到終審庭,把關卡一次打開,香港社會可能便要再一次面臨衝擊。

我們現在仍然受着「莊豐源案」效應的影響,不願重蹈覆轍,再次為社會造成矛盾。內地出生的港人子女如何回港定居,已有兩地同意的程序規管,必須嚴格實施,不宜無故偏離,即使有何奇難雜症,應該設法解決,而不能靠走捷徑、用酌情權,惻隱之心不能濫用。

中央在香港委任了不少地區人大和政協代表,案件問題既然出在內地,代表們是特區和內地溝通的橋樑,正好一展為人民服務的抱負,替有關父女出頭,向地方有關單位了解問題,尋求解決辦法,總勝於無理逼迫入境處,一味希望動之以情,無視問題產生的根源和濫用酌情權背後的嚴重後果。

譚榮邦 前政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