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政策未立法團體鬧爆

【本報訊】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日就《殘疾人權利公約》報告聽取意見,多個團體批評本港目前對殘疾人士關注不足,批評當局未就《公約》進行本地立法,質疑《公約》未有落實框架,形容當局只為「交行貨」。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承認相關政策尚有改進之處,但他指《公約》未有硬性規定地區需立法執行。

昨日約三十多個團體列席會議,團體批評政府對殘疾人士關注不足,而政府將殘疾政策列入勞福局政策範疇,缺乏對殘疾人士的人權關注;亦有團體批評,當局在定義殘疾以及現行以家庭為本的審批條件的資助欠善,令有需要人士難以申請資助。

有團體表示最低工資實施後,殘疾人士的就業評估偏重於其生產力,對殘疾人士並不公平,亦有議員指出計劃實施至今只有二百人申請評估,質疑計劃多餘。張建宗表示,有關評估並不是強制性,又指大部分殘疾人士外出工作「唔係計工資,只係有無工」,而大部分殘疾人士接受評估後亦有增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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