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話:兩制的含意
據報梁振英回應李旺陽事件時說,湖南當局派有經驗的刑偵專家調查案件,並盡快公開死因,是回應了港人的意見。梁振英說出這句話,顯示他根本不明白一國兩制中「兩制」的含意。
如何處理李旺陽事件,完全是「兩制」的事情。香港人可以表達任何意見,中央有權作出任何決定,但中央沒有權責回應港人的意見。對我來說,這是「兩制」的最基本定義。
特區政府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行政決定,法庭每日都有林林總總的判案裁決,難道都要全國十三億同胞同意嗎?曾蔭權的貪腐醜聞、唐英年的僭建問題、綜援阿婆以司法覆核手段阻撓港珠澳大橋動工等等,如果內地老百姓有意見,特區政府是否也要逐一回應?如果真是這樣,特區政府恐怕要癱瘓停擺了,而一國兩制亦名存實亡。
對於李旺陽事件,不論中央最終作出甚麼決定,都是中央自己的決定。日後有決定時,我希望中央能有個表態,說明這決定是否回應港人意見。如果中央不出聲,便等如默認梁振英的說法,後果會十分嚴重,因為日後將有排山倒海的問題需要你回應,屆時一國兩制的「兩制」還有甚麼意思?
所以,對於李旺陽事件,梁振英可以說「希望中央作出明智的決定」,但絕對不能說中央的做法是回應港人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