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微博:網絡小說:《丁權之死》(二)
上回提要﹕新界烽煙四起,香城派候任副掌門林月娥微服出巡,卻遇見手下敗將林妖獸,只是林妖獸已退隱江湖,潛心鑽研玄學,更變成一介廟祝,一心一意服侍神。不過,林廟祝經驗老到,林月娥遂向彼虛心請教攻下新界之計,林廟祝隨即施展「人肉錄陰乩」之術,傳達神之意旨,丁權死於十七年後,亦即己酉年七月初一。
林月娥呆立室內,凝望丁權之神主牌,手撫空棺,一臉疑惑。
丁權究竟何方神聖?竟教天不怕地不怕之林月娥目瞪口呆!
話說丁權乃鄉土守護神,村民祭之以求千秋萬代盡享榮華富貴。真是信不信由你,自從丁權坐鎮,鄉民大屋竟然起之不盡,更愈來愈高,百姓感謝神明,乃名之曰丁屋。
雖然香城分裂為新界、九龍、港島,鼎足而立。不過,自從丁權保祐後,劉皇叔竟然自封新界王,是為蜀漢,另行一法,睥睨天下。
「但……丁權至高無上,又如何殺之?」林月娥邊問邊握拳。
「人肉錄陰乩」答謂﹕「汝原不知《本法》早有斷定……」
「此話何解?」
「萬物有定數,有生必有死。生死即是變,變則有變數。人在天地中,三才可感通。變數則可見,乃可斷吉凶。善《易》乃知數,不卜知死生。」林廟祝「人肉錄陰乩」果然名不虛傳。
「你說甚麼?即是甚麼意思?」林月娥此語,似曾相識,林廟祝當日在香城派已有千人萬人有此一問,實在林兄經常背書,說了等如無。
林廟祝會心微笑,繼續解釋。「星宿派與蠻夷早有協定,《本法》規定香城五十年不變。五十年後即丁卯年,由於年滿十八歲方可得到丁權保祐起屋,是故丁卯年倒數十八載,即己酉年,丁權當死。」
「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妙!想不到方才林兄談變,今說不變,原來不變即變,變即不變!」林月娥熟讀《本法》,即時心契玄機。
「可教!可教!」林兄讚道,「不過……」
「不過?莫非還有內情?」林月娥性子急,開始按捺不住,惟盼林兄能夠開門見山。
「不過,按照《本法》如是說,能否殺死丁權,便要看你了。」
「殺!」林月娥手作刀狀劈空,語氣堅定。
「看來,殺丁權者莫汝莫屬!」
殺丁權不是兒戲,乃是香城頭等大事,室外霎時天黑響雷,山雨欲來,情況猶如曹操告訴劉備曰﹕「今天下英雄,惟使君與操耳。」然後天地一聲驚雷,正如古人云,「迅雷有變」也。
林月娥驚魂甫定,若有所思。「且慢!《本法》既言五十年不變,即丁權可死於十七年後之七月初一,如此一來,實質何時可殺?」
「死,乃十七年之事。然則,現在就去殺!」林廟祝指向空棺謂,「閣下意欲升棺,一見發財,今日不殺,更待何時?機會不常有,且莫失諸交臂。」
林月娥若有所思,林廟祝上前拿下丁權神主牌,交予林月娥。
林月娥但覺手中一沉,丁權神主牌竟其重如鐵。
空棺橫亘,林月娥遙思十七年後之情境,是殺還是不殺?
(欲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