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話:貧富懸殊

最近我和大家講了很多制訂政策重要性的問題,也提到英國人留下的公務員以及今天的問責高官裏面,懂得制訂政策的人幾乎不存在,今天我想談談如何制訂應對貧富懸殊的政策。

針對香港嚴重的貧富懸殊問題,我們必須先定下一個可行的施政目標,例如減少貧窮線以下人口三分之一、擴充中產人數、堅尼系數要下調多少,以及要用多少時間來完成。

目標定下之後,我們要作全盤考慮,思考政府可以通過甚麼政策、何種手段來達致影響香港財富再分配和轉移。例如,政府可以從土地和房屋政策、稅務政策這兩個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入手。此外,還可以考慮是否加入其他手段,例如市民交通開支、教育、醫療津貼,以及社會福利、綜援、生果金等等,通過這些對財富轉移有一定影響力的手段,來紓緩貧富懸殊的嚴重性。

政府在調整、制訂和執行政策時,在最後階段一定要做財富轉移評估,才能從不同方向協助財富轉移,令社會更公平穩定,也有助於政府施政順暢。

以上做法並不是我發明的,在西方國家甚至是內地,早就成為施政的主要做法。今天政府所有政策都會影響到環境,都需要環評研究和報告才可以通過,道理也在於此。事實證明這個做法是比較有效的,可以在香港貧富懸殊問題中實踐。

朱幼麟 前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