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洗錢四洋漢續收押

【本報訊】警方早前揭發有澳洲男子疑在荃灣區貨倉內儲存二十噸炸藥原料硝酸銨,追查下揭發案中案,四名外籍男子被指涉嫌處理價值六千六百萬元的黃金,後被控一項洗黑錢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提訊,四人暫毋須答辯。控方指案件涉及一百六十一條各重一公斤的金條,以及四顆各重五卡的鑽石,故控方需時調查該批財物的來源。此外,警方曾與另外三名牽涉案件的外籍人士會面,但他們保釋期間卻先後潛逃。

案中四名被告依次是Hen Yoav、Du Toit Pierre Johan、Gavish Omer和Fadlon Daniel(二十五至四十歲);次被告屬南非籍,另三人均屬以色列籍,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七月五日再訊,期間各被告繼續收押看管。

控方昨庭上指,各被告參與處理六十三個銀行戶口,而警方拘捕第三及第四被告時,兩人當時管有一百六十一條金條,每條重一公斤,警方又在第四被告的錢包內檢獲四顆各重五卡的鑽石。控方續指,第三及第四被告曾購買鐵閘及窗門,事後在列隊認人中被認出;而一名的士司機亦認出首被告曾攜行李,乘的士從一間村屋到屯門。

另外,控方會索取法律意見,以考慮是否將本案與上述管有炸藥原料案合併處理。

案件編號︰KCCC 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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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案第三及第四被告再涉管有金條及鑽石,四名被告昨需繼續還押。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