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毛覆核挑戰立會條例

【本報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及社民連成員黃軒瑋,不滿《立法會條例》中不准有刑期在身之人士參選,認為有違基本法而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昨於高院聆訊。梁親自陳詞稱,有關條例「一刀切」限制所有被判囚的人是不公平,令人民的投票權及被選權均被剝奪。法官將案押後下周四裁決。梁在庭外透露,最快可能會於本月中入獄,希望能趕及七月底參選下屆立法會選舉。

兩名申請人梁國雄及黃軒瑋因衝擊遞補機制論壇裁定罪成,去年九月分別被判囚兩個月及兩周,兩人現正保釋等候上訴,而政府暫定立法會候選人提名的時間由七月十八日至三十一日。

案件編號:HCAL 51、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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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右)和黃軒瑋(左)昨出席司法覆核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