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輕型貨車司機去年九月十七日早上駛經長沙灣一個迴旋處時一時不察,撞死一名在路邊工作的五十三歲清潔女工,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案件昨在區院判刑。
雖然三十三歲被告鍾雄斌在庭上一直飲泣,兼且辯方求情亦指被告事發後感到抑鬱難過,從此不敢駕車,其妻又臨盆在即,但法官指無論如何被告怎也不及死者及其家人慘,遂判他入獄二十二個月,停牌三年及需進修駕駛改進課程。
案件編號:DCCC 8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