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曾外訪碌卡吞積分

【記者馮惠詩報道】貪腐醜聞纏身的特首曾蔭權爵士被揭發外訪期間豪住各地頂級酒店超豪套房,單是今屆任期,住宿費用便高達二百二十五萬元。審計署建議特首辦探討使用公司信用卡,以方便公務外訪時支付消費所需。東方報業集團記者就曾蔭權曾否在外訪時使用私人信用卡簽帳墊支公務消費向特首辦查證,惟特首辦拒交代細節。單是根據審計署列出的曾蔭權外訪酒店開支推算,「貪曾」若以私人信用卡簽帳可獲得逾二百二十五萬積分,換取總值約一萬元的超級市場、電子產品商店或服裝店禮券或電影戲票。

審計署日前發表的「行政長官離港職務訪問的酒店住宿安排」報告,踢爆曾蔭權外訪期間豪花公帑、多次入住各地頂級酒店超豪套房,浪費納稅人血汗錢。審計報告建議,外訪人員進行職務外訪時使用公司信用卡支付費用,無須使用私人信用卡付費,暗示曾蔭權或曾使用私人信用卡簽帳墊支公務消費開支。

閃縮迴避本報質詢

東方報業集團記者向特首辦查詢,曾蔭權外訪時有否用個人或其妻子鮑笑薇的私人信用卡就公務消費開支簽帳,但特首辦只稱,特首離港公幹期間支付住宿費用的安排與公務員一樣,並指可按《公務員事務規例》領取津貼。若情況許可,政府部門會代離港公務員預訂和支付住宿費用,否則津貼額包含的支出會由公務員付帳。

特首辦又解釋當局沒有就付款方式訂定規則,公務員可使用私人信用卡簽帳,當局亦沒有訂立使用私人信用卡的相關規定,最終沒有明確回答曾蔭權有否以其私人信用卡簽帳。

審計署的該份報告提及曾蔭權今屆任內外訪的酒店住宿費用高達二百二十五萬一千八百四十六元。若曾蔭權均是動用私人信用卡就外訪的酒店住宿費用簽帳,將可換取相當可觀的積分及禮品。

記者根據本港三間銀行網站簽帳積分獎賞的介紹,除滙豐是以每簽帳二百五十元換取一元獎賞錢外,其餘兩間銀行均是每簽帳一元可得到一簽帳積分。即曾蔭權若以私人信用卡就外訪酒店住宿簽帳,可於滙豐換取九千零七積分,並可用積分換取一百八十張超級市場、餐飲或購物現金券,總值達九千元。至於在中銀(香港)及東亞銀行可換取的現金券價值相若,在東亞銀行更可換取七十五套雙人電影禮券。

闊佬自己孤寒人哋

就貪曾連信用卡簽帳積分也貪的質疑,前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稱,一般高官外訪的食宿簽帳應由駐當地辦事處或隨團秘書負責,高官不會「爭住簽」,亦不應乘機簽帳把信用卡積分「袋落自己袋」。他亦指政府內部無明文規定公務簽帳應由何人負責,亦無要求簽帳所獲的信用卡積分需申報或上繳。

不過,社區組職協會幹事施麗珊表示九千元現金券可以是基層四人家庭一個月的開支,對被審計署踢爆豪花公帑的曾蔭權感到很失望,「(發放)交通津貼就孤寒到死,佢係闊佬自己孤寒人哋!」認為曾蔭權應「回水」,令本港多些貧窮人士受惠。立法會議員甘乃威亦表示,大機構在員工公幹時都會用公司卡,並質疑說:「政府點解唔咁做,成個政府積分可以好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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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夫婦經常公務外訪,若用私人信用卡簽帳墊支公費開支,將可獲得不少積分。(資料圖片)

華盛頓首都文華東方酒店總統套房,住宿一宵盛惠五萬二千五百多港元。(資料圖片)

審計署報告建議公務員外訪時,應用公司信用卡付帳。圖為審計署署長鄧國斌。(資料圖片)

市民一肚火
甄先生及陳小姐:「好唔公平囉!我哋今日嚟買唔到飛,點解個館唔開特別場畀市民呀?佢(曾蔭權)嚟就有特別場,外訪又住總統套房,有無搞錯!」

卓先生及嚴小姐:「如果話佢同成班高官嚟我都可以接受,一個人嚟,要人哋加開特別場招呼就唔同喇,畀市民覺得特首做乜都得,佢操守好有問題!」

蔡小姐(左)及馮小姐(右):「呢幾日好多新聞話佢外訪嗰陣亂用公帑租總統套房,跟住出嚟道歉。好心佢連吓戲,唔好一邊道歉,一邊又叫人搞特別場啦!」

黎氏一家:「如果佢唔想搞到市民,咪等VIP場先入去囉。使唔使勞師動眾,加開個特別場自己一個睇先?如果佢唔係用特首身份,咁即係一個普通市民,憑乜嘢唔使畀錢買飛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