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遺囑無法執行老太成受益人

【本報訊】對於律政司打算將龔老太捲進龔如心遺產風波內,有法律界人士解釋,若法庭裁定龔如心二○○二年遺囑無效或無法執行,則遺產會依照《無遺囑者遺產條例》而判給龔如心母親龔老太,故律政司一定要把她加入成為爭產案被告,但她亦可選擇不參與爭拗。

執業大律師潘展平指出,如一份遺囑無法執行,遺產便會根據《無遺囑者遺產條例》處理,龔如心去世時無兒無女,加上她的丈夫王德輝又已被宣告死亡,其遺產便會由母親繼承。鑑於龔老太可能成為遺產受益人,律政司依據該法例一定要把龔老太列為被告。

其實,律政司在最初興訟時未有把龔老太列為被告,直至兩星期前才轉軚。

華懋代表律師何文基相信,律政司原本是想邀請管理人或華懋代表龔老太,但是,結果未能夠如願以償,律政司惟有自己出手,將龔老太列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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