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微博:打橫嚟講:還我投票權

上星期,在此寫了篇《是誰搬走了我的投票權》(5月22日),申訴香港立法會功能組別選舉制度之虛假廢到嘔,無理褫奪咗我嘅投票資格,點知,仲有更荒謬的事在後頭,就係一生貢獻咗畀演藝界嘅粵劇泰斗阮兆輝大師,雖然佢曾獲「香港藝術家年獎」及「藝術成就獎」,甚至係藝術發展局嘅現任執委,佢都不能代表「文化界」做選民,真何其荒謬!

選舉事務處訂立萬九項規條,目的好應係審核選民資格,身份是否符合該投票界別,而非依家暴露人前的「假民主」手段,以反智的制度為藉口,抹殺業內有貢獻、有地位合資格人士的投票權。

功能組別,擺明係政治贓物,為政府保駕護航的舉手機器,無靈魂的扯線傀儡、分組點票的攔路狗,更是民主選舉中的大毒瘤。可惜有好多卑賤的粉腸愛「自動當選」,爭住上。

我與阮兆輝大師因沒有申請政府資助,就不是選民喎!好比不拿綜援便不是香港人般荒謬;更荒謬的是,有傳媒找選舉事務處回應,他們竟表示「不評論個別事件」喎!吓!選舉權係市民應有的基本權利,係關乎香港選舉法律的問題,你哋有無違反選舉條例呢?請問!啱唔啱都應給一個答覆o架!怎可一句官腔便算!

我會保留向老廉、平機會、申訴專員公署同候任特首辦投訴及司法覆核的權利,除非你哋還我投票權啦!

彭志銘

次文化考古學家,對城中潮語有深入研究,博徵博引,廢官廢人行埋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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