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標籤字體 高度須達1.2毫米

【本報訊】消費者委員會曾批評食物營養標籤字體「蚊型」,市民難以閱讀,食物安全中心針對問題,昨日終發出《製備可閱的食物標籤業界指引》,當中建議業界使用高度最達一點二毫米的英文字母,及對等大小的中文字;字句之間間距充足,不得重疊;並使用全黑色及單一深色的字體,列印在白色或單一淺色背景。

食安中心重申,業界設計食物標籤時,要留意法律規定,標籤上要清楚載列各項資料。現時,除非獲得豁免,否則所有預先食物均須加上七項資料,包括食物名稱、配料表、保質期、特別儲存方式或使用指示、數量重量或體積,製造商名稱及地址、營養標籤。該業界指引中詳列可閱讀及無法閱讀的例子,供業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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