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講佛法 也要講司法

有人說:儒者,社會「需」要的人;仙者,住在「山」裏的人;佛者,「弗」要社會的人。恰把中華文化儒、道、釋的主流思想概括起來,三者接連着看,便是一道自我、外觀我、到無我的哲學命題。

為佛者,就算不求出世,也是出家人,向來不好指點紅塵俗世;可民主社會,又言論自由,現代和尚關注時局,興許也是弘揚佛法的一種,人人生而平等,不脫眾生平等的本意,說說政治也無妨。

星雲大師說馬英九應特赦陳水扁,可又不是無條件赦免,而是建議馬採用張學良模式,將阿扁由囚禁改作軟禁。大師原意是顧念社會和諧,可先便折煞兩個當事人。阿扁坐牢,乃經司法程序審判,不是馬英九裁決結果,馬只有特赦權,就是民選總統也無權另把人軟禁。當年老蔣軟禁張學良純粹是政治手段,如今阿扁坐牢卻是法治結果,馬斷不可能學老蔣;大師說法是過分看重總統權力了!

就是阿扁,怕也不要做張學良。現在綠營的呼聲主要是求釋,不是求赦,立論點已由博同情轉做社會和諧,再轉為政治爭拗;即是囚禁阿扁,初期尚可接受為司法判決,可如今坐牢已久,長期囚禁便有政治迫害之嫌。於阿扁而言,要學也是學曼德拉,不是張學良;大師說法倒是看輕阿扁的骨氣!

社會可以講佛法,但不能不講司法,不然普度了眾生,卻普度不了兩個當事人!

徐傑昌 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