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心賊呃失婚婦70萬

【突發組報道】失婚婦人誤墮「情賊」陷阱,遭騙財騙色。三十八歲新移民婦人與丈夫離婚後,獲得七十萬元贍養費,她自力更生開設足浴店,去年底她經生意拍檔介紹認識一名中年漢,迅速發展第二春,以為覓得好歸宿,豈料情郎竟心懷不軌,經常藉詞借錢,在四個月內已將她的贍養費借光,哄她墮胎後即失蹤,她始恍然大悟,懷疑遇上情場騙子,人財盡失。

懷疑遇上情場騙子的婦人姓謝,內地出生,九七年與任職電訊公司經理的港男結婚,○二年獲批單程證來港定居,育有兩名女兒,至○八年丈夫因有外遇,雙方協議離婚,丈夫將紅磡的自置物業出售,將其中七十萬元給她作為贍養費。

氹賤賣足浴店股份

謝婦離婚後欲自力更生,曾參與足部按摩再培訓課程,並於○九年與一名姓高女友人合資在油麻地開設足浴店。去年十二月,她經高介紹認識一名五十餘歲、姓歐的失婚男子,認識十日後閃電拍拖,以「老公」、「老婆」相稱,並發生超友誼行為。

謝婦表示,歐經常帶她到澳門,並以不同藉口向她借錢,「一時話周轉不靈,一時話啲錢借晒畀人」。由於對方曾承諾與她結婚,並計劃婚後在澳門定居,故先後借出近七十萬元給歐,期間歐又游說她,賤價將足浴店一半股份轉讓予高姓拍檔。

「今年二月,佢兩兄弟叫我拎十萬蚊出嚟放貸,每個月有一萬五千蚊利息」。謝婦最後交出七萬元,三月時獲分發一萬五千元「利息」,但不久歐以裝修新居為由借去五萬元。至上月五日,歐致電她聲稱在內地做走私生意,被公安拘捕,要求她匯款三萬元救急,謝婦照辦後,曾收到歐的短訊「報平安」,其後音訊全無,手機亦無法接通,謝婦懷疑受騙,曾四度到警署報案,但因證據不足不獲受理。她表示,除金錢,心靈亦受傷害,她曾於今年二月懷孕,但歐帶她到內地墮胎,令她非常傷心,她說現時已死心:「淨係想攞番啲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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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婦講述懷疑受騙經過,並展示愛郎的照片。

被指騙財騙色的姓歐男子。

歐於上月向謝婦發短訊報平安,但之後杳無音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