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涉摑女友表證成

【本報訊】加入警隊十三年、○八年曾在汀九橋與同袍營救跳橋婦人的高級督察劉承聰,涉嫌摑打鬼上身女友昨於粉嶺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他自辯時自爆結婚後和正處分居狀態的女事主搞婚外情,亦一直知悉女方有兩隻鬼附身。他聲稱案發當晚本想跟女方提出分手,惟見她眼神有異、眼袋變黑,便知她已被鬼上身,故怒罵︰「你係邊個?你走唔走?」被鬼上身的事主回答︰「我唔會走,我會帶埋丘可欣陪我!」所以他才摑醒事主。

駐守深水埗警區的被告劉承聰(四十二歲)自辯指,去年初認識已婚並育有一女的事主丘可欣(三十多歲)後,二人迅即「搭上」。

用道家符咒紅巾驅鬼

不過他在十一月與警員女友結婚,事主在知情下仍與他發展婚外情。被告亦一早知道事主因年輕時玩碟仙,所以引來女鬼「阿和」附身。

辯方並將二人的whatsapp對話資料呈堂,指事主常以第三身跟被告對話;又指在去年五月,事主到被告上水住所,並搗亂其水晶擺設時,以「阿和」身份說︰「我睇唔過眼你對Jessica(事主)嘅態度!」被告當時要用印有道家符咒的紅巾綁住她雙手和額頭「驅鬼」。

阿和上身 眼袋發黑

被告續指事發前因聯絡不到事主,怕她出事,遂在一月五日的事發凌晨上她家,入屋後見事主的眼袋發黑並說︰「我唔會走,我會帶埋丘可欣陪我。」

被告於是知悉事主已被鬼上身,遂「秤」起身穿浴袍的她入房並推她落床,又摑打她臉兩、三下,企圖弄醒並迫使「阿和」離開,他見事主回復正常才離開。

不過,被告後來發現拿錯了事主的手機,折返歸還時,見她再被「阿和」附身,於是再次「秤」起事主推落床以驅鬼。

案件編號:FLCC 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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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督察劉承聰涉摑打女友,昨日於粉嶺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