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聽雨:名義前程非證據
雲南巧家爆炸案事發至今已經七天,當地警方在第二天就公布送水工趙登用為作案嫌疑人,卻苦於拿不出作案證據,於是引來網上滔天的質疑聲。
當地警方急忙在前日召開記者會,通報相關案情。警方分析,有關調查反映出趙性格孤僻、言行極端、悲觀厭世,有報復社會的心理。當地公安局長楊朝邦言之鑿鑿地表示,「我可以一個局長的名義和自己的前程來擔保,趙登用就是此案的嫌疑人」。
不知這位兼着當地副縣長的楊局長是否真正懂法。他拿自己的名義和前程來擔保趙就是嫌疑人,這好比說,我是個誠實守信、前程遠大的人,我認定你就是犯罪嫌疑人,因我比較可信,所以大家都會認為你就是嫌疑人。
這樣的邏輯推斷,不要說在法律層面站不住腳,就是在現實生活中也令人啼笑皆非。但這樣的事情真的就在現在、在雲南巧家發生了。大家對此除了感到匪夷所思外,另外還有兩個直感,一是當地警方太笨,查案不力不說,還說出如此貽笑大方的話;二是此案背後另有隱情,警方和當地黨委政府穿一條褲子,在努力掩蓋着甚麼。
案情通報會之所以引起更大的質疑,原因在於:一、現有的調查結果,沒有發現趙登用與案發現場的人和事有利害關係,趙真正的作案動機還是模糊不清。二、被警方援引作為證據之一的QQ聊天記錄,距離案發時間最近的一條也有一年多時間。趙悲觀厭世,欲報復社會,都只是心理上的犯罪意念,且時間發生在一年多以前,無法證明趙案發前也有類似想法。三、在關鍵的作案工具問題上,警方仍然無法認定炸藥的數量和來源。
上述三點,意味着巧家警方並未掌握趙登用作案關鍵的、直接的證據。此種情況下,楊局長信誓旦旦地拍胸脯,認定趙就是作案嫌疑人,這表明,警方是帶着預設立場,先認定趙是嫌疑人,再從其生活中尋找證據。這樣的有罪推定,在警方偵查時內部使用尚可,可笑而又可悲的是,巧家警方真的就把這一切公諸於眾!
趙登用是可憐,但輿論不是因其可憐而為其開脫,而是為他莫名獲罪而激憤。楊朝邦局長,如果你要定他作案,請拿出值得信賴且確鑿的證據,不要拿甚麼名義和前程擔保,你的名義和前程,在生命面前,屁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