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姊驚爆非禮 大狀否認指控
【本報訊】女警因襲擊及恐嚇同居女戀人去年被定罪判監二十八日,雖服刑完畢,她日前仍在高院對定罪提出上訴,並指摘是因原審時的代表律師團隊失職所致,其姊更「驚爆」聲稱遭辯方大律師鄭紀天涉嫌非禮。鄭昨被傳召到庭,並否認失職指控,在庭外鄭更否認涉及非禮。上訴人一方卻又發炮,爆出原審時所聘的律師行,有文員涉嫌將她的律師費落格遭警方調查,文員則決定不作回應。法官將案押後宣判。
上訴人李淑妍(二十六歲)被控在一○年七月及十一月,分別於住所及一酒吧內襲擊女事主,其中一次更恐嚇對方。上訴人代表律師日前陳詞指,原審時辯方大律師鄭紀天疑「空槍上陣」,僅拿着四頁手寫筆記抗辯,又沒把可削弱事主可信性的證供呈堂,指控鄭及律師行文員彭沛霖失職。
上訴人姊李淑雯更爆去年被邀到尖沙咀一卡拉OK與鄭及彭會面。鄭曾捉住她手放到他下體位置及企圖吻她等。法官聽取上訴人與姊的證供及雙方陳詞後,以「非禮事件」與失職指控無關,阻止上訴人提問此點。
擬提出誹謗訴訟
鄭稍後在庭外大吐苦水,指非禮指控「唔真實、唔合理、毫無根據」,並質疑指上訴人姊聲稱事件在一年前發生,期間卻無投訴、無在上訴文件提及,又稱如若上訴人指控最終不獲法庭接納,他會考慮提出誹謗訴訟。
至於律師行文員彭沛霖,上訴人律師盤問他時指稱上訴人為此案交了四萬一千元律師費予彭,彭卻涉嫌沒把其中四千元存入律師行帳戶,而事件已報警處理。法官提醒彭,若答案會為他帶來刑責,他有權拒絕作答,彭卒拒絕作答。
案件編號:HCMA 451/11
鄭紀天在庭外大吐苦水,否認非禮指控。
對定罪提出上訴的李淑妍昨日亦有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