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女揸車婦停牌3月

駕駛人士罔顧交通安全,抱稚弱兒女駕駛的「頭文字B」翻版案件又再上演。一名中年女商人駕車接載一對子女回家時,聲稱因七歲女兒扭計,無可奈何下,雖在駕駛亦讓女兒坐在自己大腿上,並讓女兒兩隻小手按着軚盤,然而,私家車行駛時左搖右擺,嚇得現場途人急急退避;另外她亦沒有為當時坐在前座乘客位的四歲兒子佩戴安全帶,事後遭票控。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罪,被判停牌三個月及罰款一千七百元。

被告易嵐,三十七歲,報稱商人。昨日承認不小心駕駛罪,因此控方將她另外涉及的、允許他人干擾汽車的轉向裝置及兩歲以上的乘客沒有繫上安全帶控罪撤銷。

案情指,去年九月十八日下午,被告駕車回清水灣柏濤灣住所時,一名姓王男子在柏濤灣住客會所外,見到一名女孩坐在女司機的大腿上,女童雙手更按在軚盤上,王姓男子發覺行駛中的車輛左搖右擺,他一度受驚後退。

當私家車從王身旁駛過時,王看到坐在前座乘客位的男童亦沒佩戴安全帶,遂報警揭發此案。裁判官判刑時直指案情嚴重,因為被告女兒有一定高度和重量,坐在被告的身前,必定會影響被告駕車時的視線,更會妨礙被告控制油門及煞車。

而且,被告駕駛時,竟沒有為兒子佩戴安全帶,若不幸遇上意外,必會構成危險。裁判官譴責被告身為駕駛者行為不當,即使遇上女兒鬧脾氣,亦應該先停車加以安撫。

案件編號:KCS 7306-7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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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七歲女兒駕駛的女商人昨在庭外一臉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