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外婆耍花槍 虛報遭禁錮候懲

【本報訊】年僅三十六歲、已為人外婆的主婦,疑與丈夫口角後離家,她為博取丈夫關注,竟假稱因欠下三萬元賭債而被禁錮,令丈夫大為緊張及報警,警方調查後證實屬「耍花槍」事件,主婦因而惹上官非。她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導致警力的浪費罪,獲准保釋至本月十六日判刑。辯方求情稱被告胡惠敏(三十六歲)現與丈夫和子女同住,其十八歲兒子仍就學,二十歲女兒則無業但育有一名嬰兒,故被告需照顧外孫。她現已知錯,並願賠償警方八百六十多元的開支。

案件編號:KCCC 16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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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胡惠敏年僅三十六歲已做了外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