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署高官呃160萬租津候判

【本報訊】服務政府逾四十年的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樊容昌,於八七至九五年擔任產業測量師及高級產業測量師期間,利用空殼公司隱瞞署方擁有一個太古城物業,並租住該單位,在該八年間成功騙取共一百六十多萬元的「公務員自行租屋津貼」。事件一直瞞天過海,樊多年間亦步步高陞至助理署長一職,惟事隔十七年後,廉署去年揭發事件將他拘捕。原本計劃今年榮休的樊臨老惹官非,他昨於區院認罪,聲言將痛失七百多萬元退休金,連同賠償騙款及利息,失卻逾千萬元巨款,一度想了結生命;他現獲准保釋候判。

瞞擁太古城 申報租住

被告樊容昌(六十歲),承認五項代理人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控罪指他分別於八七年十月二十日、八九年八月十八日、九一年四月四日、九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及九五年五月二日,身為政府產業測量師或高級產業測量師,使用一份與太古城逸天閣某單位有關的租用物業自行租屋津貼申請聲明書,上載虛假資料以誤導政府。被告昨獲近百名親友到庭支持,法官將案押後本月十六日宣判。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樊容昌自今年三月下旬起已被停職,當局會待案件判刑後,再按既定程序展開紀律處分行動。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婚,育有一女已成年;他自七一年加入地政總署至今,由初級文員做起,經多年努力,去年獲晉升至助理署長一職,月薪達十二萬元。被告剛於今年初滿六十歲,已申請退休,惟因今次事件,令他在四十多年、將近完結的公務員生涯蒙上污點。

辯方力陳案發至今已相隔十七年,被告因本案受重大打擊,原本計劃退休後與妻安享晚年,惟突然被捕令他精神出現問題,有失眠及抑鬱症狀,一度想過自殺,需接受精神科治療。

案情指被告於八七年三月借用外母和小姨名義開設空殼公司,並以公司名義以九十萬元購入涉案太古城單位,被告後來將空殼公司的「影子董事」改為其妻和好友,但被告才是公司的唯一操控者。同年十月,被告申請租津,聲稱以每月六千五百元租住涉案單位獲批,期間月租亦漸增至二萬多元,被告的租屋津貼申請直至九五年底為止。

案件編號:DCCC2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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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容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