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渠工夾口供一入獄

【本報訊】六旬渠務男工去年在大雨下進入沙井工作,遇上洪流暴發溺斃。三名外判渠務工人為掩飾未做風險評估便讓死者進入沙井,向勞工處「夾口供」,被告分別屬大判監工的首被告范家榮(三十歲)、由二判聘請的被告黃家興(二十七歲)和黃耀東(三十八歲)。

案發於去年六月十七日凌晨,死者馮祥有與黃家興及黃耀東在葵涌地盤檢查後溺斃,另外兩人則因口供不一被揭發,三人早前認罪,一人被判囚六個月和罰款一千元,另外兩人願意頂證大判和二判公司,案件押後至六月二十五日一併處理。至於案中大判為新福港(土木)有限公司,二判為宏輝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早前否認共十六張傳票,指他們事發時沒有為死者提供一系列安全工作系統等,該案在六月預審。

案件編號:TWCC 564/12、TWS17170-TWS17190/1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