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非母社署棄子判囚緩刑

【本報訊】一名雙非自閉港童的內地母親,疑不滿社會福利署更改其子的綜援發放安排,由直接交予她改為交予負責在港照顧兒子的女親友,遂「發爛渣」遺棄兒子在社署的辦公室內,被捕後她還理直氣壯說:「無綜援我咪無錢嚟香港照顧佢囉!」又埋怨內地對自閉兒童沒足夠支援。涉案內地母親昨於沙田法院承認遺棄兒童罪,被判監兩個月緩刑兩年。

被告楊柳嬋(三十六歲),持雙程證來港,承認於今年二月六日,在沙田愉翠苑商場的社會保障辦事處內,遺棄六歲的兒子。

案情指,被告跟丈夫為內地人,其子在港出生,但患有自閉症,現時的語言能力只等於一歲嬰兒,由於兒子在內地並無戶籍,被告遂將他交予在港居住的女親友照顧,她則不時來港協助照料兒子。

事發當日早上十一點半,被告帶兒子到社署辦事處後即離開,留下兒子在辦事處內蹓躂。約半小時後社署人員發現被告兒子,在褸袋找到一張寫有他名字的字條,後警方根據被告兒子申請綜援的資料拘捕被告。目前男童受社署保護令監管,繼續寄住女親友處。

案件編號:STCC 20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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