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問廁色魔胸襲罪成

兩年前肆虐北區、多番尾隨女性再乘機「胸襲」的少年色魔,被判入教導所後因表現優異,於去年獲釋,但他在接受監管期內再犯,於深宵藉詞查問廁所位置,向一名女侍應揸胸非禮。涉案少年昨在粉嶺法院被裁定非禮罪成,還押至五月十八日判刑。據悉,被告在干犯此案期間,亦牽涉另外兩宗同類手法非禮案而受查,但該兩案的女事主最終未能夠成功認出疑人。

現年十八歲的被告黃俊傑外表斯文,曾於前年中在粉嶺區先後尾隨三名年介十七至二十六歲夜歸女子,趁她們回家開門時從後揸胸,及後再向一名十二歲女童借廁所,入屋後撫弄女童胸部。同年九月,他因四項非禮罪被判入教導所,去年十一月始獲釋。他在今年二月干犯本案時,則在壽司店任職廚工。

被告昨否認一項非禮罪,但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裁判官質疑,被告在教導所獲釋後三個月便犯上更嚴重的非禮案,表明要暫時將他隔離,以保障社會大眾,尤其是女性的安全,遂決定將被告還押,待索取其心理及教導所報告才判刑。

身形嬌小的女事主X(三十七歲)昨供稱,二月二十六日凌晨二時許她返回粉嶺祥華邨住所,當她步至邨內巴士站附近時,一名身穿綠色外套、深色褲的年輕男子走近,向她查問廁所位置。X示意後,男子走到她右方,突然從後用雙手揸她兩邊胸兩、三秒。X呼求,對方罷手然後「慢吞吞、一啲都唔驚」走向附近籃球場。X返回大廈向保安求助並報警。被告及後被捕。

另兩受害人未認出被告

據悉,除了X的個案外,同月在粉嶺及大埔亦發生兩宗手法同類的非禮案。

該兩案的女事主分別為十多歲穿校服女生及二十多歲女士,兩人同樣遭色狼查問廁所位置,然後遭揸胸,兩人與X均形容涉案色狼「好靚仔」,但該兩名女事主均未能夠認出被告。

案件編號:FLCC 479/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

被告黃俊傑(右)昨被定罪後即遭收押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