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署首控劏房 工程商罰6.8萬

【本報訊】「劏房」問題嚴重,屋宇署實施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一年半以來,本月始有首宗成功檢控胡亂進行劏房工程個案。屋宇署視察沙田大圍一幢樓宇的單位時,發現承建商將結構混凝土樑鑿開洞口,並進行排水工程,及後發現該承建商並非訂明註冊,同時未有申請有關工程,屬違法進行小型工程及違例建築工程,本月十七日被判罰款六萬八千元。

為打擊胡亂劏房影響樓宇結構安全,屋宇署二○一○年年底全面實施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以便業主循簡化的合法途徑,在私人樓宇進行小規模的建築工程。屋宇署早前因應一名市民舉報,派員到沙田大圍一幢樓宇的單位視察,發現單位的結構混凝土樑被鑿開洞口,單位正在進行排水工程。

屋宇署表示,有關工程必須事先作申請,獲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才可以展開,排水工程亦屬於小型工程,須由註冊承建商負責,否則便屬違規。屋宇署及後翻查資料,發現並無接獲有關洞口工程的圖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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