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延續專營權 誰憐蟻民行路難

有權利便有義務,本港巴士公司受到專營權保障,本應為市民提供良好服務。然而近年來,人們只見巴士票價不斷調高,服務水平卻未見改善,港府不僅沒有做好監管角色,反而經常充當公共運輸機構的代言人。

新巴、城巴及龍運巴士部分路線專營權明年屆滿,港府與巴士公司商討延續專營權,原是撥亂反正的最佳時機,想不到當局再一次自廢武功。行政會議昨日通過向三間巴士公司批出為期十年的新專營權,既沒有改善定價機制,亦沒有加強服務監管,僅由巴士公司象徵式推出一些姿勢多於實際的所謂優惠。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甚至化身商家代言人,聲稱在新協議下,巴士公司未來數年將會陸續換上七百輛最環保的新巴士,並會提供六十項新增優惠,包括轉乘及分段收費優惠,為乘客提供更多資訊等,預計令額外七至八千人受惠云云。

眾所周知,香港每日巴士乘客人次數以百萬計,新增優惠只能額外令七至八千人受惠,根本就是聊勝於無。諷刺的是,港府去年曾就巴士公司延續專營權事宜進行公眾諮詢,結果顯示多數市民要求當局向巴士公司施壓,要求對方減價,保障公眾利益,可惜當局根本沒有採納民意,可見諮詢只是虛應故事而已。

說到底,巴士服務問題多多,關鍵在於定價機制不合理。港府○六年起推行巴士票價可加可減機制,原意是要求巴士公司根據經濟及通脹等其他情況調整票價,不能只加不減。但實際上,有關機制推行至今,車費從未下調,反而成為巴士公司堂而皇之的加價理由,即使在○八年金融海嘯期間,巴士收費也未減分毫,倒是危機一過,巴士公司立即以通脹及成本上漲為由加價。

可加可減機制廣遭詬病,當局沒有趁機檢討,無非為了推卸責任。不堪的是,夕陽政府輕易批出專營權,白白放棄談判籌碼,下屆政府即使想撥亂反正,也無能為力了。

其實,港府要減輕市民交通費負擔,絕非沒有辦法。正如有人提出,當局應該在新專營權內加入條款,要求巴士公司全面實施分段收費、提供月票優惠、為殘疾人士提供折扣等等。再說,目前不少巴士路線不合理,有的車少人多,有的人少車多,有的重疊,當局本應重新檢討路線,該增的增,該減的減,該合併的合併,可惜結果又是甚麼都沒有做。

實際上,公共運輸機構之所以予取予求,皆因港府縱容港鐵為富不仁,在年年賺大錢的情況下依然年年大幅加價,對其他運輸機構作出極壞示範。加上當局坐視油魔加快減慢,縱容隧道任意加價,莫不直接導致交通運輸成本增加。

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當局自廢武功,喪權害民,巴士公司輕易獲得延續專營權,是港府漠視民意、罔顧民困的又一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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