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駕撞死人OL囚8月

女文員趁假日駕駛七人車接載丈夫和九歲兒子享受「家庭樂」,當駛至大老山隧道收費亭時未有減速,期間她又突然被坐在後座的九歲兒子拍打大嚷「抽筋」,令她分心,結果七人車直撞前方一輛鐵騎,三十八歲英籍男鐵騎士慘被輾死。涉案女文員昨在區院認罪,法官慨嘆「有些父母只要子女叫一聲便有如天跌落嚟」,指被告在意外中有極大疏忽,判她入獄八個月、停牌兩年及罰款六千元。

被告周少芳(四十一歲),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使用欠妥車輛、使用裝配深色玻璃的汽車,及沒有展示有效車牌共四罪。法官判刑指,被告有良好背景、大好家庭,惟因意外時極度疏忽,及因兒子拍打她令她一時分心,不幸釀成奪命意外,法官又告誡所有駕駛者要守法循規,切勿粗心大意,心存僥倖。

捐血做義工贖罪

被告的丈夫和大批親友到庭支持被告,被告於昨日早上認罪,押後至下午接受判刑,原本法官將被告還押,惟法官獲知被告的丈夫到庭後,特別酌情批准被告繼續擔保外出,讓被告與丈夫共進入獄前的「最後午餐」。

據悉,事發當日(去年七月三日),家住大埔的被告早上接載四十歲的姓陳丈夫及九歲兒子前往九龍,準備與被告的家姑等人「飲茶」,而意外前數日被告一家三口剛從泰國旅行回港,三人心情本來十分愉快。被告與兒子「謙謙」感情要好,肇事七人車的車牌「HEEMHEEM」正是「謙謙」的譯音。

至於家住西貢、為自由工作者的英國籍死者Simon James RANSOM(三十八歲)意外前剛駕駛電單車在西貢享受「駕車樂」。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九年十月才取得車牌,之後一年沒有駕車,前年尾才開始駕車,但亦只是「假日司機」。被告在意外後受盡良心譴責,終日以淚洗面和失眠,體重急降,更罹患抑鬱症,曾想過自殺;被告在意外後不斷捐血和做義工,希望可以贖罪。被告現向死者家人致歉,望獲輕判。

案件編號:DCCC 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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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周少芳(右)當日駕車與家人享受「家庭樂」,豈料發生車禍。(資料圖片)

英籍電單車司機被撞至重傷不治。(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