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話:定位不能含糊

近日我講了很多關於井水不犯河水、河水不犯井水的問題,或許有人會問,這是否意味着中央不可以在香港行使憲制權力,香港人不可以對國家事務提出意見?

可能我的講法容易讓人誤解,我想了一下,發覺可以用另一個方法來表述,就是特區和中央政府的相互定位要講清楚,要在每一項重要政策中體現出來,不可以任由模糊的定位持續下去,破壞香港的穩定發展。這些定位包括:香港是一個有較高自治度的地方政府,但絕對不是一個政治實體;香港人可以享有高度自治,但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不應該以任何理由做出對抗、顛覆中央政權的事。這些道理其實很簡單,只要清楚講明,市民都會明白。另一方面,相對地,中央政府也不適宜過度參與地方政治活動,干預地方政府應有的行政權力,否則香港就沒有所謂的高度自治了。

這麼簡單的事,十五年來,兩個政府都沒有做好自己應該做的工作,就是令港人明白香港的定位、自己的位置在哪裏。世界上任何關係,不論是國與國、地區與地區、人與人,如果相互定位不清楚,含含糊糊,一定會發生問題。

我講的井水不犯河水、河水不犯井水,是一個理想的中港關係,但要做到這一點,先決條件是雙方關係要有一個清楚的定位。

朱幼麟 前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