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布茶房員工無糧焗返工

【本報訊】食肆拖欠薪金,但員工為保留追討遣散費權利,明知冇糧出仍需上班。連鎖日式餐廳麻布茶房被指拖欠逾百名員工的三月份薪金,涉款約一百一十多萬元。有員工指,由於一直未能聯絡僱主,已向勞工處求助,但處方指在現行法例下,僱員仍需工作一個月,如仍無法與僱主取得聯絡,才可視為「變相解僱」,可追討遣散費。有工會批評,「要員工做多一個月,係搵笨」。

被指「拖糧」的麻布茶房,由喜景企業經營,尚有開設其他食肆,其董事為彭建業、彭建成等。本報記者昨走訪多間麻布茶房分店,員工指被拖欠三月份薪金,部分員工更被拖欠七十至八十日年假。

未能聯絡僱主求助勞處

有員工坦言,以每月數百元租用的咖啡機亦因欠租而被供應商收回,另因拖欠供應商貨款,不少食品亦已暫停供應,預計本月的薪金都「凍過水」。他指,由於一直未能聯絡僱主,部分員工已向勞工處求助,但處方指公司尚未正式結業及解僱員工,故員工仍需繼續工作一個月,如仍未能與僱主取得聯絡,便可視為被「變相解僱」,追討代通知金及遣散費等。「我地依家成了無主孤魂,明知冇糧出都要返工,好無奈」。

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組織幹事胡穗珊批評,僱主欠薪七日已屬違法,勞工處應檢控僱主,「唔應耍走員工」。她又謂,現時當局的執法程序及時間太長,耽誤員工不少時間。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僱員對其僱主的投訴,僱主如沒有按照《僱傭條例》規定,在工資期屆滿及僱傭合約終止後的七日之內支付工資予僱員均屬於違法,如僱員被拖欠薪金,應立即致電勞工處的熱線2815 2200舉報,勞工處會積極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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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布茶房員工指被拖欠三月份薪金,涉款約一百一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