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o靚模 前歌手免囚

前歌手馮浩男與合夥經營模特兒公司的生意拍檔李偉廉,勒索拍檔的「o靚模」前女友十萬元案,馮早前承認勒索罪,昨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裁判官考慮控方得到馮協助始能成功起訴其拍檔,判他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昨求情稱現時任職侍應的二十二歲馮浩男已獲公司答允繼續聘用他,故望輕判。李偉廉(二十六歲)早前被裁定勒索罪成,判監九個月,准保釋候上訴。案件編號:KCCC 25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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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歌手馮浩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