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福元死撐霸地:官民合作

【本報訊】地政總署十八年來縱容元朗大棠荔枝山莊佔用大欖郊野公園土地,遭審計署炮轟後,地政總署即派員視察,並下令本月二十八日前必須清拆全部在官地上的違規構築物,否則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不過,山莊股東之一、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昨死撐,仍保留官地上的廁所、涼亭是為方便行山遊客,希望做到「官民合作」,又稱申請無門才被迫違規經營。

山莊營運早於政府劃地

審計署發炮,政府部門紛紛行動,地政總署轄下元朗地政處立即派員到荔枝山莊,視察後指官地上部分臨時構築物已被拆除,已去信要求佔用人於本月二十八日或之前清拆餘下構築物,否則採取土地管制行動,更不排除檢控。至於佔用人的短期租約申請,由於不獲漁農自然護理署支持,地政總署已通知申請人須於下月十八日或之前停止佔用政府土地,即使再申請也會被否決。此外,園內因有娛樂及食肆設施,食物環境衞生署也有派人巡查,發現相關業務已暫停。

對於港府「忽然積極」執法,梁福元回應指荔枝山莊由其家族於九三、九四年開始營運,政府後來才把土地劃為郊野公園用地,九六年要求他拆除官地上的構築物,故他不同意是霸佔官地。

他謂,當年在郊野公園用地上有二十間建築物,現只剩下涼亭、廁所及飼養動物的休閒農莊,「廁所大家都要用o架嘛,經過有時又方便啦,咁樣係咪呀?嗰個涼亭,喺農業用途嚟講,根本唔使申請都得,即係好似茅棚嗰啲耕田咁……同埋呢啲動物,農地梗係養動物啦!」

他又聲稱部分通往大欖郊野公園的道路,是屬他的私家路,方便遊客進入公園,目的是要「官民合作」。「入到去仲有一個大停車場,係免費停車……所以佢(政府)戙咗啲郊野公園指示牌喺度呢,差唔多好似官民合作咁樣。」他更稱曾花數十萬元聘顧問,申請保留官地上的違例構築物,但不成功;而莊園也不算有盈利,不做下去,也不覺可惜,只是市民少了一個休閒去處。

不過,環保團體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不認同梁的辯解,指其他團體曾成功申請在郊野公園設青年營,所謂申請無門是「講大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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