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師涉非禮17歲女網友

【本報訊】年輕攝影師邀約在網上認識的十七歲女生擔任模特兒,到其工作室拍照,女生原本想拍婚紗照,但該攝影師則認為她「响性感造型方面好似發揮得好啲」,並展示日本著名性感照攝影師米原康正所拍的內衣照片,表明欲拍攝類似風格,要求女生配合。期間攝影師被指為協助女生「培養情緒」擺出誘惑甫士,涉嫌將她壓在梳化上揸胸和指插下體,非禮對方。

着女事主幻想與他上床

被告王得力(二十四歲)否認一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去年十月十一日,在中環的影樓內非禮一名十七歲女子,案件昨在東區法院開審。現就讀中四的女事主昨日穿上毛衣長裙出庭作供,她的樣貌標致清純、皮膚白皙。

女事主稱在交友網站認識被告,並相約在事發當日到被告的工作室拍照。被告起初給她嘗試成熟、可愛及性感等不同風格,之後便說她在性感風格上「發揮得好啲」,遂要她換上窄身白色T恤和超短牛仔褲,並將米原康正拍攝的女模特兒內衣性感照給女事主看,聲稱要拍出類似誘惑撩人風格,並說:「你想像吓你鍾意我,想同我上床。」

但女事主所擺出的甫士遭被告認為「唔夠放」,被告遂放下相機將她壓在梳化上,初時只是將臉湊近問道:「你有冇嗰種feel(感覺)。」之後伸脷要強吻她,更大力捏她的胸部,並伸手入褲內指插她的下體,最後更推起她的外衣和胸圍,欲把臉埋向她赤裸的胸脯。女事主大力推開被告然後換衫離開,但被告截住她着不要報警,更要「勾手指尾」作實才讓她離開。女事主跟朋友及社工商量後,終報警求助。

女事主接受辯方盤問時情緒失控,中止作供,聆訊下周二繼續。

案件編號:ESCC 3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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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