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大王後人母女爭兩車

生前擁有十多輛小巴、估計身家逾億元但仍住在公屋的「小巴大王」崔新,晚年為名下家族車隊的擁有權,與家人互相興訟控告,他雖在去年過世,但爭議並無平息。崔新的女兒及外孫女為爭奪其中兩輛小巴,在法官的游說下,兩母女試圖和解但失敗後,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原告崔惠芳是崔新的女兒,被告分別是原告女兒潘詠珊(下稱被告)及原告父親崔新;惟因崔新去世後,尚未有人獲委任管理遺產,故法庭下令審訊只針對崔惠芳及潘詠珊的部分進行。

150萬交被告投資

現時與訟雙方爭議的兩輛小巴,每輛各市值逾六百萬元,但因兩車仍要供分期付款,扣除此部分後涉案金額只餘四百多萬元。

原告一方開案陳詞指出,雙方爭議始於一筆原告給被告的一百五十萬元款項;原告因有全職工作,故將涉案款項交予被告投資小巴,經多年來不斷買賣、轉按再入市等,原告名下一度擁有四輛小巴,現時仍有兩輛揸手,她指出被告僅是以受託人身份替原告持有小巴。被告一方則指出,款項是原告借給她投資,故小巴擁有權應歸被告所有。

案件編號: HCA 25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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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崔惠芳(右)興訟,向女兒追討兩輛小巴。

被告潘詠珊與原告和解失敗,案件要開審。

「小巴大王」崔新(右)身家估計逾億元。(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