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德郵輪碼頭租金四級制
【本報訊】啟德郵輪碼頭營運商WTC日後需以固定及浮動租金向政府繳付租金。商務及經濟局呈交立法會的文件披露,浮動租金分四級,若WTC每年總收入超過九千萬元,最高需向政府攤分三成四的總收入,即約三千零六十萬元;若郵輪碼頭每年總收入少於三千萬元,則只需向政府攤分百分之七點三的總收入,即約二百一十九萬元。
政府與Worldwide Cruise Terminals Consortium(WTC)簽訂的營運和管理租約條款,租約期為十年,如營運商表現理想,可獲續約五年。十年期的固定租金為一千三百萬元,但浮動租金則分別是營運商每年總收入的百分之七點三、十八、二十三及三十四,視乎該年的總收入而定。
營運商需根據當前的市場情況和因應市場的變化,訂定船隻停泊的收費,租約生效五年後會進行中期檢討,以考慮租金水平及停泊費需否作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