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同學出浴港大生感化
【本報訊】香港大學機械工程系三年級男生,在宿舍內屢次偷拍女宿生洗澡「全相」,早前承認三項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名,昨在東區法院被判感化一年,同時要按感化官指示接受心理輔導。裁判官指同類偷拍罪行本應判監,但考慮到被告年輕兼初犯,且為一名大學生,遂給他機會改過並繼續學業。
暫仍可參加考試
律師昨替二十一歲被告陳駿求情時指,被告已受到深刻教訓,亦感到非常後悔,現得到家人全力支持及照顧,亦獲系內不同講師去信法庭求情,希望法庭給被告機會繼續學業。
港大發言人則回應指,陳駿已被開除宿生資格並已遷出涉案宿舍,而校方亦會啟動紀律聆訊程序,但在聆訊有結果前,陳的學業暫不受影響,他仍可參加考試。雖然校方的懲處輕則警告,重則會影響學位的頒發,但發言人強調校方必會考慮法官的判詞,聆訊後才決定對陳的懲處。
陳駿承認於去年六月及七月,先後用手機偷拍住在同一宿舍並彼此認識的女生X、Y及Z沐浴。他因為在七月七日凌晨偷拍X出浴失手,引來警方逐一調查每個宿生,終在他的手機、外置硬碟及其電子郵箱內,搜出X、Y及Z的全裸出浴片段及照片。
案件編號:ESCC 5273/11
被告陳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