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古今:法治不修 困難重重

薄熙來因妻子涉及刑事罪嫌而被中紀委立案調查,官方發表的理據是「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不容踐踏」,「不論涉及到誰、職位多高,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嚴肅處理、決不姑息」,然仍不掩薄事件牽涉到政治遠超過司法。很難想像薄若非政治上出了問題,他會有如此之遭遇。

內地近年積極宣揚「依法治國」,譬如鄧小平早在改革開放之初即強調政治鬥爭「一定要在法律範圍內進行」、「不能採取過去政治運動的辦法」,中共黨章也規定「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但成效不大,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通病嚴重,困難基本出自體制和文化兩大方面:

一、革命體制仍根深柢固,難扭轉凡事以政治掛帥的作風,對法律的重視和素養遠不足,致令在實務上,中央主持政法系統的最高領導人及大批政法幹部皆非學法出身者,根本影響法治之不易落實。

二、近代西方主流文化在啟蒙運動之後,更加將尊重個人權利及公民社會規則的法治推向更高水平,然中共所追求的卻是西方要革命之馬列主義,不但無緣吸取前者之優點,更反其道而行,積重難返之下,益令內地深陷法治不修的困境。另外,否定文革後之內地開始講求恢復傳統的中華文化,但中國人重人情的文化和習慣,相對於西方重個人主義的傾向,確實較難做到以法為重之調整。

盧卡爾 美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