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炳昌被客追80萬

【本報訊】有「廉署剋星」之稱的執業律師林炳昌所經營的律師事務所,昨日遭一名網上服務公司的前技術總監入稟區院民事控告。他指聘請林炳昌和大律師艾勤賢去年代表他就一宗刑事欺詐案抗辯時,對方未有充足預備案件,又未有跟他討論辯護方針,臨開審前兩天才急忙叫他改為認罪,並收取八十萬元律師費。原告張耀明(譯音)指稱律師事務所違反專業操守及濫收費用,故追討已繳付的八十萬元。林炳昌昨回應指,他們按專業及合理意見,建議原告認罪,惟對方在案件未完成時突撤換辯護代表,他們順從其意願,答允歸還當中三十萬元,但原告堅持取回全數,故事件要以訴訟解決。

案件編號:DCCJ 11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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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炳昌指已答允原告退還部分費用,但對方堅持取回全數。(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