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淫兩女童囚12年

【本報訊】月薪達十萬元、擁有大好家庭的港燈高級工程師,利用名下空置居屋東駿苑單位作「炮房」,背妻利誘兩名只得十二、十三歲的女生到炮房供他淫辱,並拍下多輯淫褻照片及片段。被告早前在高院承認九項控罪,法官昨判刑時嚴斥被告雖沒有孌童癖,但肯定偏愛年輕女童,對社會有潛在危險,重判他入獄十二年四個月,並建議他在獄中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

被告黃冠秋(五十三歲)聞判後木無表情,被告承認三項與未滿十三歲少女非法性交、一項與未滿二十一歲少女非法肛交、一項非禮、三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一項藏有兒童色情物品等罪,事發在一○年八月至十二月期間,涉及的女事主分別是當時十二歲讀中一的X及十三歲讀中二的Y。

裸照威脅事主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妻子於幼稚園時已認識,可謂青梅竹馬,兩人八五年結婚,但夫婦均患地中海貧血症,幾經辛苦才誕下兩名子女,其妻在案發後更患上抑鬱症。

法官引述被告的報告,指他因覺得正常性交沉悶而偏愛年輕女童,雖沒有孌童癖,但他自○三年起開始與四至五名小四、小五女生性交。而兩名事主的創傷評估報告雖指她們沒有創傷後遺症徵狀,但亦有因此案而長期受壓及情緒低落,且常發噩夢。法官又指出,此案有多項加刑因素,包括他在性交時無用安全套,又以裸照威脅事主等。案件編號:HCCC 3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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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冠秋(箭嘴示)被判監禁後由囚車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