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行違例賣車罰60萬

【本報訊】一間車行於售賣三輛汽車時涉嫌巧立名目,以不相關的汽車會籍費用作掩飾,擅自提高經海關批核的「公布零售價」達五十二萬元,誤導消費者,昨被法庭裁定違反《汽車(首次登記稅)條例》,判罰款六十萬元,為同類案件中判罰款最高的一宗。

案情透露,涉案車行於去年五月至七月期間,以合共一百六十萬元售賣三輛私家車,售價比海關批核的「公布零售價」合共高出五十二萬元。

海關發言人稱,歡迎法庭判決,刑罰是歷來同類型案件中最高,具有阻嚇性作用,可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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