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受紀律聆訊隨時被革職

【本報訊】酒後駕駛害己害人,警務人員被揭醉駕,更隨時「鐵飯碗」不保。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指出,酒後駕駛是刑事罪行,當法庭完成司法程序後,涉案警員須接受紀律聆訊,面臨被革職處分。期間上級會考慮其情緒、精神狀況及平日的行為等,以決定將他停職、勒令放假抑或安排內勤行政工作,若該警員持有駕駛政府車輛的資格,亦會被即時停牌。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黃程則表示,警隊一直重視誠信管理,警員一旦違法,除要面對法律制裁外,還須接受內部紀律調查,了解他為何觸犯有關法例,警員將面對紀律處分。黃程又稱,警員無論當值或休班,都必須遵守法律及交通規則,醉駕法例生效已久,警員亦須與普通市民一樣,消遣飲酒後絕不可駕車,以免抱憾終身。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