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宿者失財物告食署索償

【本報訊】食環署二月初在警方和民政事務總署協助下在深水埗通州街進行清潔工作,但有露宿者指食環署在沒有通知下,擅自取走他們的個人財物。九名男露宿者在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協助下,昨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食環署索償三萬八千五百元,案件排期至五月二十四日提堂。

九名申索人介乎四十至七十歲,被告為食環署署長梁卓文。香港社區組織協會表示,食環署在未有通知下,於本年二月十和十五日早上派清潔隊到深水埗通州街天橋底,沒收三十多名露宿者的床鋪、衣物、電話等,令他們在寒冷天氣警告下,盡失所有禦寒衣物。

相關人士按法例要求,在食環署採取行動七天內向該署取回物品,但不果。社協質疑食環署的行為是針對露宿者,目的是要驅趕他們離開。

社協不但要求署方賠償,亦要求食環署等政府部門向受影響的露宿者道歉,並停止一切滋擾露宿者的行為。

案件編號:SCTC012061、012073-0120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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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組織協會昨與部分苦主到小額錢債庭向食環署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