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民黨申維修物業免責

【本報訊】活躍會員包括蕭思江的港人民權民生黨昨日入稟高院,指稱該黨位於跑馬地黃泥涌道的物業,內部橫樑和柱子等維修屬公用部分,不應由該黨負責,故要求法庭宣稱這些工程應由該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處理,並要求法團及測量師行負責訟費。

原告港人民權民生黨有限公司,被告依次是中達測量師行有限公司及黃泥涌道八十七號業主立案法團。入稟狀指原告持有黃泥涌道八十七號某單位的私人物業,惟原告認為物業內的橫樑及柱屬公用部分,故有關維修工程應由次被告負責;並要求法庭下令由兩名被告負責堂費。

案件編號:HCMP 603/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