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出缺草案 復活節後三讀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完成審議前身稱為「替補機制」的「出缺安排」草案,在復活節假後向內會提交報告,預計在四月二十五日或五月二日的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和三讀。泛民主派批評「出缺安排」剝奪市民投票權和選舉權,堅決反對草案,人民力量議員陳偉業更表明會提出大批修訂,以「拉布」方式阻撓草案通過,但預計在建制派議員支持下,草案終可順利通過。

政府在去年中強推立法會議員替補機制,即廢除補選制度,改由在上次換屆選舉得票最高的落敗者,自動替補在下次換屆選舉前出現的議席空缺,藉此堵塞議員透過集體辭職引發「五區公投」的漏洞。但該機制被指違反《基本法》及剝奪市民補選權,在去年「七一」引發二十二萬人上街,迫使政府「跪低」再做諮詢。政府今年初改為提出「出缺安排」,即保留補選制度,僅禁止主動請辭的議員半年內不得再參選。

陳偉業擬修訂縮禁選期

在昨日的草案委員會會議上,社民連梁國雄提出若有來自不同選區的兩名議員同時辭職,當局應容許他們交換選區參選,否則就是剝削他們的政治權利。陳偉業預告會提出大批修訂,包括將禁選期由原定的六個月,改成五個月、四個月及三個月等,又建議若辭職議員願意支付舉行補選所需的公帑開支,港府就不應限制其參選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黃靜文在會議上強調,草案主要是就辭職議員再參選的時間作出限制,故轉區參選也應禁止。

黃靜文又說,由於法律規定港府須於議席出缺後四個月內進行補選,故六個月的禁選期屬合理,而單單容許有錢的議員辭職後再參選,對其他議員和參選人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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