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踢爆急補鑊 民政署設租場記分制

【記者陳素貞報道】東方報業集團早前獨家報道,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社區中心職員未有對違反租場守則機構嚴厲執法,以及現行罰則過輕,民政總署經已完成社區中心租場檢討並諮詢公眾,最快今年中統一所有場地租場懲罰制度,消息指會引入違規記分制,租場機構在十二個月內累計記滿十分或以上,會即時禁止往後兩季申請租用場地,亦會設立包括要求駐場職員定時巡查,督導人員和管理人員突擊巡視等監察機制,確保適當使用社區中心設施。

民政總署年前設工作小組,檢討轄下社區中心場地租場、費用豁免和懲罰制度,擬十九項建議,其中包括統一所有中心的違規懲罰,建議承租中心團體機構在輕微違規記三分、嚴重違規記五分及非常嚴重違規記十分,記分制試行一年再檢討。

本集團早前報道,梁顯利油麻地社區中心發生租場機構嚴重違規,拒絕交回場地給當局闢作臨時避寒中心,油尖旺區議會設施管理委員會昨通過,暫停該宗教團體租用梁顯利社區中心及旺角社區會堂兩年,以示嚴懲。油尖旺區議員陳偉強認為,應一併禁止違規團體租用民政事務總署轄下所有場地才具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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