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滲水樓下索償253萬
【本報訊】理工大學護理學院女教授陸袁楨德指稱其跑馬地藍塘道的居所,在過去六十五個月受樓上單位長期滲水滋擾,期間雖有食物環境衞生署介入調查,但滲水情況仍未改善,令她的單位有六成面積受影響。而她每晚要用毛巾吸水,不時因電線短路而要摸黑工作,甚至一度因有沖廁水湧入而要搬走暫避。她昨入稟高院,向樓上單位業主及前住客索償二百五十三萬多元損失,並要求法庭下令業主要修葺水管。
原告陸袁楨德,是藍塘道金碧別墅地下某單位的業主;首被告黃結英是樓上單位的業主,次被告Philippe Neveu於事發時曾是該單位住客。本報昨致電原告理大辦公室的直線,一名女子在記者未及道明來意,已表示袁教授在辦公時間不會作出回應並即時收線。
案件編號:HCA 495/12
原告居於港島跑馬地藍塘道金碧別墅。